欧盟机械CE-MD指令申请办理要注意什么?机械产品想要顺利进入欧盟市场并实现合法流通销售,合规完成CE认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针对机械类产品的CE认证,新的法规2023/1230/EU将取代现有的机械指令2006/42/EC,自2027年1月20日起,该法规的规定将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新版MD指令对需合规认证的机械产品品类做了清晰界定,覆盖工业、工程、工具等多个领域,具体分类及产品示例如下:
1、工业机械:机床、注塑机、包装机械等;
2、工程机械:起重机、挖掘机、混凝土设备等;
3、电动工具:电钻、切割机、角磨机等;
4、安全部件:防护装置、紧急制动系统等;
5、危险机械:木材加工机、金属冲压设备(需强制第三方评估)等。
6、其他:可互换设备、安全零组件、举升设备附件(链条、绳索、丝网/带)、可拆卸的机械传动装置、半成品机械装置等
*特别说明:半成品机械装置除用于升降的人力设备,其他都不属于机械指令范畴。
根据产品的风险等级、是否遵循欧盟协调标准生产,机械产品的CE认证对应不同的合规模式,不同模式的执行要求各有差异,具体划分如下:
普通低风险机械
采用A模式:企业开展内部生产质量控制,按新规Annex VIII要求编制完整技术文档,最终完成EC符合性声明即可。
符合欧盟协调标准的高风险机械
可选择两种合规模式:
A模式:执行内部生产控制,参照新规Annex VIII的相关要求操作;
B+H模式:先完成EC型式检验,再结合内部生产控制开展评估,分别遵循新规Annex IX及Annex VIII第3点要求。
其它高风险机械
仅可选择两种合规模式:
B+H模式:完成EC型式检验并开展内部生产控制评估,按Annex IX和Annex VIII第3点要求执行;
H模式:建立并运行全面质量保证体系,严格遵循新规Annex X的规范要求。
机械产品的设计、生产制造全流程,均需契合欧盟相关协调标准及法规要求,核心合规准则主要包括5点:
产品的整体设计与生产工艺,需严格遵循欧盟现行的机械类协调标准;
设备需按需配置完善的安全防护装置,包含急停按钮、机械防护外壳、安全联锁等装置;
设备需具备异常工况防护能力,在运行异常时可实现自动停机,或自动复位至安全工作位置;
需为设备操作者制定清晰、规范的安全操作要求,保障操作过程的安全性;
产品制造商需编制完整的技术文件,同时提供详细的安全使用说明,确保用户可正确、安全使用设备。
产品品类划分与安全风险评估:先判定产品是否属于“高风险机械”范畴,常见高风险机械包含注塑机、升降平台、木工锯床等;
确定适配的欧盟协调标准:根据产品品类匹配对应标准,机械类产品常用的欧盟协调标准;
准备完整技术文件(TCF):文件包含设备设计图纸、产品使用说明书、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相关测试报告、物料清单(BOM)、设备警示标签等;
产品测试与合规评估:普通低风险机械可由企业自行完成合规声明;高风险机械需由欧盟公告机构(Notified Body)开展型式检验及合规评估;
签署EC符合性声明(DoC):由产品制造商,或其在欧盟境内的授权代表完成声明签署;
加贴CE标志:CE标志需加贴在设备清晰可见、不易脱落的位置,同时附带制造商名称、地址等基础信息。
欧盟机械MD新指令的实施,是欧盟对机械产品市场准入的合规升级。对于计划出口欧盟的机械企业,建议:
1.核查产品是否属于新规覆盖范围,尤其是智能化和联网设备。
2.更新技术文档与风险评估报告,确保符合附加安全要求。
3.可与检测认证机构合作,提前安排测试或设计调整,避免贸易延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