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国规定,自2015年5月16日开始,凡属管控范围内的商品,在出口至津巴布韦前必须取得CBCA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 of Conformity, CoC)。未获该证书的货物将无法在津巴布韦海关正常清关。
根据津巴布韦政府法规,所有进口至该国的管控商品必须通过CBCA认证并取得符合性证书(CoC)。未获该证书的货物将无法清关,且可能被处以罚金。因此,CBCA认证已成为对津巴布韦出口尤其是食品、建材、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等受控产品的必要环节。
CBCA认证由津巴布韦工商部授权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实施,其审核内容涵盖产品符合性评估与海关价格核实两方面,既确保商品符合本国标准与安全规范,也验证贸易申报的真实性。
需特别注意的是,CBCA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企业应在此期限内安排发货,以免因证书过期影响清关。此外,所有提交的检测报告必须为英文版本,中文报告无效。
津巴布韦CBCA认证适用于绝大多数主要进口商品类别。出口商首先应确认自身产品是否属于强制认证范围,仅被列入管控清单的商品须进行CBCA认证。
主要管控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1大类:
1)食品与农产品:粮食、加工食品、农产品及其制品
2)建筑与土木工程材料:水泥、钢材、瓷砖、管道等
3)木材及木制品:原木、板材、木制家具等
4)石油及燃料:燃油、润滑油及相关石油制品
5)包装材料:各类商品包装物料
6)电器与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照明产品等
7)身体护理与保健产品:护肤品、化妆品、个人护理用品
8)汽车与运输设备:摩托车、汽车零部件及运输相关产品
10)机械设备:工程设备、工业机械及其配件
11)玩具:儿童玩具及游乐设施
特别提醒,二手产品须在申请时提前向认证机构申明,并须满足额外的检验标准。所有送认证货物原则上应为全新状态(二手产品需明确申报),且产品本身或包装上须贴有符合规范的标签与唛头,内容需与商业发票、装箱单信息严格一致。
此外,货值显著低于市场水平的商品可能被要求重新估价,企业应避免异常低报。某些特殊商品如植物和种子,除CBCA认证外,还需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方可清关。
CBCA认证办理主要包含以下四个环节:
1、文件提交
申请人需准备并提交认证申请表、装箱单、产品图片及符合要求的英文版第三方测试报告(中文报告不予接受)。
2、货物检验
由津巴布韦官方授权的检验机构执行验货,可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进行,以核实货物与实际申报内容一致。
3、证书签发
验货通过后,申请人提交最终商业发票和装箱单,经审核无误后,即颁发CBCA符合性证书(也称为CoC证书)。
4、有效期与更新
所颁发的CBCA证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企业需注意在证书到期前及时申请更新,以维持认证的有效性。
注意:津巴布韦CBCA提供三种不同的认证途径,出口商可根据产品特性和贸易频率选择最适合的方式。
在申请CBCA认证过程中,出口企业常常会遇到一些典型问题和操作难点。提前了解以下常见疑问及注意事项,有助于企业更顺利地完成认证,避免延误和额外损失。
Q1:一份CBCA证书能否用于多批货物?
A1:通常情况下,每批单独发运的货物都需申请单独的CBCA证书。如属同一合同项下、分批出运的相同产品,企业可与认证机构沟通协商特殊处理方案。
Q2:如果认证未通过,能否重新申请或提出申诉?
A2:可以。如收到不合格结论,出口商可依据机构反馈对产品或材料进行整改,并重新提请检验与审核。
Q3:产品已取得CE、FCC等国际认证,是否仍需办理CBCA?
A3:仍需办理。CBCA为津巴布韦进口强制认证,不可被其他国际认证替代,但企业可提供已有的合规测试报告作为符合性证明,有助于减少重复检测。
Q4:CBCA认证所需的检测报告应如何准备?
A4:认证机构通常接受由ISO 17025认可实验室出具的英文报告。为避免重复工作或报告不符,建议企业提前与我司业务人员沟通确认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