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802.11名称后面的后缀“n”表示它允许使用多输入/多输出天线系统。这通常被称为“MIMO”。
802.11b / g和802.11a都允许MIMO操作。这些标准,包括MIMO测试,是协调的(接受)。
因此,在欧洲接受方面,增加“n”不应改变任何内容。如果一个国家接受802.11b / g和802.11a,那么添加802.11n就没有问题。
问题:如果设备包含一个完全模块认可的变送器,主机设备是否需要更换PCII或只是粘贴“包含FCC ID:XXXXXXX”?
答案:请参阅FCC规则15.212和附带的FCC模块化批准文件,如果完成模块化(单模块)批准,DA001407和15.212都不会说甚至建议使用PC,如果您遵循授权说明,则无需使用PC进行完全模块化批准。您只需在涉及有限模块审批时或未遵循完整的模块化批准授权说明或涉及搭配时使用PC,再次完全模块化认证不需要PC只是将其放入主机。
问题:如果实验室被批准并认证为ANTENNA和SAR探头校准体,他们是否可以校准自己的SAR探头?或者,msut实验室将设备返回原始工厂进行SAR探头和偶极天线校准?
答案: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一个有能力的实验室校准他们自己的探针和偶极子,只要它们在标准允许的容差范围内,当然,校准必须符合美国要求(即欧盟对美国使用的要求,即)。他们仍然必须提供实际的校准数据和证书,并证明校准可以追溯到可接受的标准组织。
虽然FCC可能没有要求校准SAR探头的人员,但实验室认证机构要求使用经过认证的校准源用于其设备,或者在QA系统中包含可接受的校准方法。如果实验室未经认证,那么TCB必须对设备校准的来源以及实验室的测试能力充满信心。
问题:如果我们的实验室有一些测试设备但没有FCC 2.948测试现场,哪些测试参数必须在列出的站点中进行测试,哪些测试参数可以在我们设施的非上市站点进行测试?或者必须在列出的网站中完成每个测试参数?
答案:只要在列出的站点满足15.209 / 15.207测试要求,无论在何处进行“基准测试”或射频测试都无关紧要,因此,必须在列出的站点上执行第15部分AC执行测试和第15部分辐射测试,但是射频传导参数的基准测试可以在任何地方进行。
问题:关于符合FCC第68部分的模拟固定电话,需要什么?
答案:虽然计算机和计算机外围设备的15B是DoC或认证,但大多数数字设备仍然需要符合FCC规则,第15部分中的数字设备是A类和B类,因此,任何数字设备必须符合规则,但用作计算机或计算机外围设备的数字设备需要DoC或认证。无需任何交流电源的环路启动模拟POTS电话和无数字电路仅需要第68部分,如果电话设备是计算机外围设备,则需要第68部分和第15B部分。
问题:我们的发射器设备正在更换一些功率放大器(PA)晶体管; 功率输出和频率仍然与以前相同,同时,PA电路中的几个电阻,电感和电容也相应地改变。除上述变更外,未发生其他变化。我们应该为IC证书做些什么呢?
解答:必须非常小心设备中PA电路的变化,必须验证新组件是否完全相同且引脚更换。如果更换新的RF放大器或频率确定组件,通常需要新的ID。
问题:您能否提供有关在2010-2025MHz频率范围内运行的TD-SCDMA基站的FCC,IC认证的一些信息?
答案:在北美,不允许使用2010-2025MHz频段,最接近的频率是1850-1910MHz(用户)和1930-1990MHz(基本)或第27部分(2100MHz及以上)的第24部分频带。
对于第27部分,您可能处于劣势,因为WiMax相关技术的进步将允许非常高的数据传输速率,超过TS-SCDMA可能允许的速度。目前,2000-2020MHz是第25部分(卫星业务)频段; 在这种分配下,ATC(辅助地面部件)移动设备和基站都可以在这个频段内运行。
问题:如果产品经过SAR测试并且是根据FCC报告发布的,SAR报告是否可以用于IC认证?
答案:虽然IC不需要将SAR报告上传到他们的网站,但他们确实需要上传RSS102的附件A和B. 这些附件是对SAR遵守情况的证明,也是SAR报告中最高的SAR数据。IC和FCC SAR要求非常相似,因此您可以使用FCC-SAR测试数据填写RSS102附件,并将其与IC应用程序一起提供。
问题:MIMO和DFS测试用例的测试报告有哪些FCC/CE要求?
答案:MIMO测试很简单,唯一的真正差异与Pout的测试方式有关,因为从本质上讲,你有两个发射器与大量信号处理并行工作,TCB可以毫无问题地处理2.4GHz频段的所有MIMO认证。
DFS比较棘手,通常,“主”站的“完整”DFS批准必须由FCC和直接提交给他们的样本执行。但是,如果您的“仅客户端”DFS项目没有“ad-hoc”功能(例如笔记本电脑),则可以使用TCB路由。
另外,请注意RF暴露要求,对于2.4GHz工作,如果用户可以接触天线,则如果功率高于60mW / f(GHz),则可能需要对所有RF类别“便携式”设备进行SAR测试;如果天线距离天线2.5cm,则需要120mW / f(GHz)用户。但根据我们的无线电法,15.407以下的所有5GHz 802.11a“便携式”设备必须进行SAR测试,无论Pout如何。
欧洲内部的这一进程没有什么新鲜事; 为MIMO设备应用CE标记的相同标准和过程,对于测试程序,MIMO(“智能天线”)问题在标准的最新版本中得到解决,EN 300 328(用于2.4 GHz)和EN 301 893(用于5 GHz)设备。
这两个标准都解释了如何配置天线端口以进行功率和发射测量,EN 301 893解释了如何为DFS配置接收器天线路径,基本上,标准中只有一两行额外的文本,以解决MIMO和802.11n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