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6月28日起在欧洲市场上投放或提供的ICT产品和服务必须满足无障碍法案(EAA)。
EAA《欧盟无障碍法案》(European Accessibility Act,EAA,Directive (EU)2019/882)是欧盟为提高产品和服务无障碍性、保障残障人士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法律,旨在通过统一标准消除数字与物理障碍,促进社会包容性。
根据指令EU2019/882 规定。部分示例产品包括:
计算机和操作系统
自动取款机、售票机和登记机
智能手机
与数字电视服务有关的电视设备
电话服务及相关设备
获得电视广播等视听媒体服务
航空、公共汽车、铁路和水上客运相关服务
银行服务
电子书
电子商务
根据指令EU2019/882 规定,服务供应商在2025年6月28日之前已经在欧盟市场提供的服务,则可以使用之前已经合法用于类似服务的产品来提供服务,但最长不超过5年过渡期(至2030年6月28日);
2025年6月28日之前达成的服务合同可以在不改变的情况下继续有效,直至合同期满,但不得超过该日期起五年;
自助服务终端(如ATM、售票机等)可持续使用至其经济使用寿命结束(不超过投入使用后20年)。
目前,欧盟无障碍指令(EAA)尚未发布专门的协调标准,但已有一些相关标准可供参考。
相关标准:EN 301 549
ICT产品和服务的无障碍要求。最新有效版本是EN 301 549 V3.2.1,目前该标准正在更新中,以同时支持无障碍要求指令EU 2019/882,预计在2026年2月公布,并在2026年5月纳入OJ。该标准涵盖了通用性、功能性、软件、硬件等要求。
通用性方面,涵盖了封闭功能、生物识别、按键重复、切换控件等多方面的无障碍标准。
功能性方面,标准针对不同用户的特殊需求,例如全盲、视力受限、色盲、听觉受限、语音能力受限等,规定了相应的功能,以确保他们能够使用智能手机。
软硬件方面,标准要求智能手机应提供标准连接,例如 USB 或蓝牙,以支持辅助技术。
企业需完成技术文件准备、欧盟符合性声明制定、CE标签粘贴,并在商品详情页明确标注无障碍功能信息。违规企业将面临高额罚款(如德国最高50万欧元)、市场禁售甚至法律诉讼风险。